机构职能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1-23

  )前身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沈阳证管办),由原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中国证监会沈阳稽查局,与沈阳证管办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沈阳证管办更名为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证监局;沈阳稽查局名称不变。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辽宁证监局主要承担辽宁辖区(不含大连)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具体包括:

  (一)依法对辖区有关主体、业务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依法对证券期货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等;

  (六)结合辖区市场发展与监管实践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向中国证监会等提出监管政策法规完善意见建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以及中国证监会交办的其他监管任务。

  辽宁证监局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稽查处、综合业务监管处、法治处、信息调研处。